|
生态停车场项目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15-10-27 浏览次数:13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江画廊公司生态停车场项目己由长发改审批[2015]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清江画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清江画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工程招标的具体事宜,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清江画廊公司生态停车场项目。 2.2工程概况:清江画廊公司生态停车场项目位于长阳县龙舟坪镇晒鼓坪村一组,工程内容包括:土石方开挖、挡土墙砌筑、排水沟修建及路边游步道修建。本次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纸中的建筑工程、招标说明、招标答疑以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全部内容。 2.3招标规模:约540万元 2.4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工程建设地点:长阳县龙舟坪镇晒鼓坪村一组。 2.6工期:12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GB50300-2013)的合格等级。 2.8安全生产: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达到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① 投标人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应为市政公用工程,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② 通过行业查询系统核对的建造师姓名须与提供的建造师证书原件一致; ③ 投标人若是委托授权代理人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应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5)拟派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各1人(提供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7)须提供拟派承担本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造价员或预算员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提供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被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注册建造师的投标。 (9)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原件,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 (10)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的汇出账户须与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一致,并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的要求。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身份。 只有符合以上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7日至2015年10月31日,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须注册成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参见 http://cyztb.hbcy.gov.cn:9000/cyWebSite/infodetail/?infoid=e269c0c4-56aa-4b2f-990a-fcd407ef16d3&categoryNum=005 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其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在2015年11月16日17:00前(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到账时间),通过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备注:注明“清江画廊生态停车场”字样。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11月18日上午9时,提交地点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行政服务大楼四楼)开标大厅,由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行政服务大楼四楼)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8.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5年10月27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清江画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清江画廊风景区旅游码头 联系人:方自军 联系电话:1387105672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特168#(万达SOHO)B座1604室 联系人:张玉坤 联系电话:13477148999 |
网站首页 | 会员类别 | 入网流程 | 汇款方式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 ![]() 业务咨询QQ:43474817 Email:hbzbw2007@163.com 版权所有© 2006-2009 湖北招标信息网 湖北招标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湖北招标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本站允许,不得擅自转贴或复制本站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