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服务采购行为,经研究决定,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湖北中烟广水卷烟厂员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的合格服务供应商。
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受湖北中烟广水卷烟厂的委托,定于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3日(招标公告有效期)在表1-1指定网站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并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本次投标。
一、项目概况
我厂“员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根据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广水卷烟厂预算的批复,资金筹备已落实。参保人数711人,其中:在岗395人、劳务派遣16人、内退14人、离退休286人。
二、项目标的具体内容
1、项目范围:
(1)员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型)委托管理。招标产生的保险公司管理员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建立医疗集体账户、按我厂要求优质高效地完成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型)报销支付工作并建立支付台账。
(2)我厂拟为在册员工购买员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简称保障型),保费每人不高于1000元/年,费用从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中支出。
2、本项目共一个标包,选择一家人寿保险公司。
3、项目内容
内容 相关说明 基准保额 费用标准
服务费:员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型)资金委托管理 总额以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计提量剔除员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保险费为准。 3500元/人•年 管理费标准:4%
保险金额:员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保障型) 80000元/人•年 保险费不高于1000元/年
5、服务要求
5.1、员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型)服务管理
中标的商业人寿保险公司,应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协助企业提供员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型)的管理服务,管理该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建立医疗集体账户,按我厂要求优质高效地完成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型)报销支付工作,并建立支付台账,协助日常工作。
5.2、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保障型)经办公司赔款直接支付给被保险人。
5.3、投标人应作出详细的服务方案,投标人的承诺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投标人自行负责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
5.4、中标人必须配合投保人对补充医疗保险进行管理并协助培训相关管理人员。
5.5、中标人收到索赔要求后,应及时对被保险人就医情况进行核查,并每月两次到企业核定赔付数额并直接向被保险人做出赔付。
5.6、中标人保证被保险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
5.7、中标人要配合投保人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补充医疗保险方面的保险知识、理赔程序等方面的知识讲座。
7、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
8、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100%自有资金,并已落实;
9、招标编号:HBCZ-1516295-150885
10、中心备案编号:HBSJ-201507QT-325007002
二、基本商务要求 表1-2
服务期限 2年
服务地点 湖北省广水市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表1-3
经营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在湖北省内设有省级分支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保险经营许可资格,且在本招标项目属地有分支机构,其保险经营许可范围必须涵盖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内容,具有满足本服务项目的承保资格、经营能力、售后服务和偿付能力。为了便于就近服务,投标人须是具有上述资质条件的随州市辖区内的市级分公司或县(市、区)支公司。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
人员和设施能力 投标人应具有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质量保证,未因质量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关联企业通报且在整改期内,近3年(指2012年10月28日至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
业绩经历 投标人近3年(指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在2012年10月28日至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完成过1项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服务业绩。
联合体投标申请 不接受
回避条件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信誉条件 投标人近三年(2012、2013、2014年)的经营状况正常,无因偿付能力不足受到监管部门的警告或因违约行为导致的诚信不良记录。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记录。未因产品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及其关联企业通报且在整改期内,近3年(指2012年10月28日至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下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贿受贿等不良记录,不存在不配合招标人日常工作等各类行为)。
四、投标报名方式
并按下列步骤进行投标报名。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到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2):完成网员注册后,投标人用CA锁登陆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明确所投标段,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3日;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3日内通过网上银行成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按要求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3):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人民币300元,此项费用须按《关于开通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功能的通知》中附件1规定的方式足额递交。未缴纳相应费用的标包,该标包作无效投标处理。相关附件可通过下列地址索取:
http://www.hbggzy.cn/hubeizxwz/infodetail/?infoid=dba0d467-5a45-4a35-a67f-6acc115ad869&categoryNum=001006
六、 投标保证金
1、本次招标招标人不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按下列要求递交:
(1)保证金金额(元): / ;
(2)递交方式:无。
七、 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署本项目投标文件的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3号开标厅(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A座,普提金商务中心--岳家嘴立交桥旁);
其他允许的递交方式:无。
八 、联系人 表1-4
招标人: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湖北银行大厦B座7-9楼
邮政编码:430071
电话:027-87816666转8000(7楼服务大厅)、18108675310
传真:027-87235788
联 系 人:杜东旭、曹文芳、邓凡平
E-mail: 61935341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