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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公安局看守所信息化工程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仙桃市 更新时间:2015-10-27 浏览次数:11 |
湖北天宇建设有限公司 “仙桃市公安局看守所信息化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执行机构”)受湖北天宇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仙桃市公安局看守所信息化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XTZFCG/2015/041 二、采购项目名称:仙桃市公安局看守所信息化工程 三、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341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 3、投标人应具有建筑智能化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书》B级及以上或外省同等级资质; 4、投标人应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三级以上资质; 5、投标人所投的主要设备(摄像机、智能监管系统、监仓一体机等)必须在国内有近三年来的建设成功案例。 6.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必须经过充分的需求调研和现场勘查后制作投标文件,项目具体实施中招标文件未考虑事项必须包含在投标人的最终报价中。 7.本项目不分包、不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 领取招标文件前,采购人和采购执行机构联合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了资格审查后的潜在投标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文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建筑智能化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书》B级及以上或外省同等级资质; (4)投标人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三级以上资质; (5)投标人所投的主要设备(摄像机、智能监管系统、监仓一体机等)必须在国内有近三年来的建设成功案例。 七、报名、资格审查和获取招标文件的信息: 1.时间:2015年11月3日至2015年11月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仙桃市财政局11楼1108室)。 3.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32号。 4.招标文件免收工本费。 八、投标、开标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上午9∶3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开标现场。 评标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上午9∶30分。 评标地点:仙桃市公安局三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728-3232666-5151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972633833
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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