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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处下穿涵洞增设渍水水位显示系统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第1 次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5-10-27 浏览次数:11 |
8处下穿涵洞增设渍水水位显示系统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第 1 次公告 依据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湖北天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武汉市江汉区水务局 的委托,对8处下穿涵洞增设渍水水位显示系统采购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参与竞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BTY—WHS—HW—2015—009 (二)项目名称:8处下穿涵洞增设渍水水位显示系统采购安装项目 (三)采购预算价: 人民币50万,超过此金额的报价视为无效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 1 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第( 四 )章内容。 第 1 包: (1)项目包编号:HBTY—WHS—HW—2015—009 (2)项目包名称:8处下穿涵洞增设渍水水位显示系统采购安装项目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 货物 (4)用途:地下涵洞水位警示 (5)数量/服务期/工期:8个地下涵洞水位警示LED屏设备及自动控制系统 (6)简要技术要求: 8个地下涵洞水位警示LED屏设备、管线及自动控制系统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报检、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服务直至交付使用以及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不少于叁年的免费质保及维护保养等。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第( 四 )章内容 (7)交货期/交付期/服务起始日/计划开工时间:合同签定后75个日历天完成水位警示LED屏设备、管线及自动控制系统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报检、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服务直至交付使用以及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8)质保期: 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不少于叁年的免费质保及维护保养 (天/月/年) (9)其他: / 2.响应供应商参加投标的响应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多包投标(谈判、报价)的相关规定: / 。 4.响应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 / 邮箱)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谈判文件 二、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响应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响应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符合采购要求; 2)响应供应商为产品制造厂家的须具备采购货物生产许可证(如有)或产品注册商标证;响应供应商为代理销售商的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家或其区域性分支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保修承诺(唯一授权); 3)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来(2012年9月至今)拟投LED屏产品的销售安装项目的业绩(采购合同和成交通知书等); 5)响应供应商必须总部在武汉或在武汉有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以确保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体系,为采购人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和应急抢修; 6)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财务、技术、供货、安装和售后服务等能力; 7)响应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响应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到江汉区或供应商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并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告知函后方可到湖北天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投标,否则,其报名将被拒绝。 ⑴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格式附后); ⑵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被委托人必须是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一同复印在授权委托书上; ⑶ 企业营业执照; ⑷ 税务登记证; ⑸ 组织机构代码证; ⑹ 本项目采购公告文书(网上下载)。 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地址:江汉区红旗渠路8号 联系电话:027-85622102 (二)获取时间: 2015年10月27日 起至 2015年11月2日 (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 ~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获取地点: 湖北天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建设大道488号虹能大厦12楼) (四)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谈判文件。 ⒈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⒉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⒊报名时必须由拟派委托人携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资格证明原件:(1)江汉区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2)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3)响应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响应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副本);(5)响应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产品制造厂家的货物生产许可证(如有)或产品注册商标证;(7)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8) 代理销售商提供产品制造厂家或其区域性分支机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保修承诺;(9)提供近三年内拟投LED屏产品的销售安装项目的业绩及证明文件(以采购合同和成交通知书为准);(10)响应供应商非本地企业须提供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文件(以分支机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为准)。 以上证件资料均为原件,并提交一份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响应供应商的原件在复印件和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上述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准予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 四、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湖北天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武汉市建设大道488号虹能大厦12楼 (二)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6日9:30时 五、谈判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湖北天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武汉市建设大道488号虹能大厦12楼) (二)时间: 2015年11月6日9:30时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7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江汉区水务局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五路12号 联系人: 龚凤姣 电 话:027-65662899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 湖北天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建设大道488号虹能大厦12楼 联系人:余松 电 话: 027-83615832 传 真: 027-83622360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及投诉电话 监 管 部 门: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武汉市新华路261号 联 系 人:苏兵 电 话:85728222
湖北天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
附件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现我单位参加×××项目的竟标活动,特向你院提出申请查询×××(单位)和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年×月×日至×××年×月×日(或×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我×××是×××公司(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现授权委托我公司(单位)×××同志为×××项目的负责人,并全权代表我单位负责参入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和组织项目施工等相关事务,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均予以认可。 被授权人无转授托权,特此委托。 本授托权书于×××年×月×日起签字盖章生效。 附授权人情况:(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被授权人情况:(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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