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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东西湖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购置道路吸尘车及电动垃圾清运车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5-10-28 浏览次数:11

武汉市东西湖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购置道路吸尘车及电动垃圾清运车(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J15060768-0696 、J15060709-0827计划下达函,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受武汉市东西湖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其购置道路吸尘车及电动垃圾清运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DXHZC-2015-193A(0696.0827)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购置道路吸尘车及电动垃圾清运车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138.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2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 项目包编号: 一

(2) 项目包名称: 道路吸尘车

(3) 类别 : 货物

(4) 用途: 道路保洁

(5) 数量: 1台

(6) 简要技术要求: 道路吸尘车

(7) 采购预算:74.5万元

(8)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9) 质保期: 2年或6万公里

(10) 其他: 保证车辆能正常注册上牌

第2包:

(1) 项目包编号: 二

(2) 项目包名称:电动垃圾清运车

(3) 类别 : 货物

(4) 用途: 垃圾清运

(5) 数量: 8台

(6) 简要技术要求: 四轮八桶电动垃圾清运车

(7) 采购预算:64万元

(8)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9) 质保期: 1年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 无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规范编制、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第一包)投标人(或制造商)必须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第一包)投标人所投车辆应保证能够办理上牌和国家要求的其它必要手续,所投车辆必须具有:A.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B.国家税务总局的免征公告、C.国家3C认证; 6、(第二包)投标人需要提供制造商有效的生产许可证; 7、(第二包)投标人能提供近两年的所投产品业绩证明资料,应附相关证明文件(含采购合同、验收报告); 8、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在武汉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并能提供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负责产品的业务咨询、联络、安装、培训、维修、定期维护保养、产品升级及其它相关的服务; 9、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财务、技术、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能力,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指导完成安装调试等; 11、投标人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二个月内有效);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 ~ 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招投标中心。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 其它资料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一包)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一包)A.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B.国家税务总局的免征公告、C.国家3C认证、(第二包)所投货物制造商的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业绩证明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人民检察院出具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本地售后服务证明文件、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个人社保证明、网上下载文件领取表。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二)截止时间: 2015年 11月18日9时 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 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二)时间: 2015年 11月 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共20天。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东西湖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田园街284号 联系 人:刘倩 电    话:027-83080216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 人:张灵、朱晓红 电    话:027-83256481 传    真:027-83891785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83210041

(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2015年10月28日


政 府 采购 项 目 文 件 获 取 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联合体单位名称(如接受联合体投标):
拟投包号、标段(如未分包、标段不填):
拟投主要货物品牌(如有要求):
授权代表姓名: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报名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授权代表签字:
集中采购机构审查意见: 审核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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