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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政府机关庭院道路、排水、景观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荆州市 更新时间:2015-10-28 浏览次数:12 |
江陵县政府机关庭院道路、排水、景观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陵县政府机关庭院道路、排水、景观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发【2015】1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县财政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江陵大道;计划工期75日历天,招标范围:总面积42366.5平方米的道路、排水及绿化景观改造,全套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含范围内的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且含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类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有不良记录并在警示期间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3.2财务要求:/ 3.3业绩要求: 2012年1月1日至今承建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合同中必须含市政道路、绿化)或单项合同金额达到3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和施工合同原件)。 3.4其他要求:①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具备相关岗位证书;②不更换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的承诺。③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且投标人无特殊不可预见情况不更换项目经理及项目工程师;④参加开标会议的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3.5投标保证金 20万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5年10月28日起自行在江陵县综合招标投标中心网(网址:www.jlxztb.com)下载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4.2 招标文件及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开标现场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11月19日 09:00 时,地点为 江陵县综合招标投标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江陵县综合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716—4739966 招 标 人: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众华工程招标代理 有限责任公司荆州分公司 地 址: 江陵大道130号 地 址: 沙市区北京西路440号 联 系 人: 欧 阳 树 联 系 人: 张 娟 电 话: 0716-4736714 电 话: 18608616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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