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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坪坝营村至坪坝营森林公园公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15-10-28 浏览次数: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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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坪坝营村至坪坝营森林公园公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由咸丰县交通运输局下达的咸交通函【2015】7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车购税,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咸丰县坪坝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咸丰县坪坝营村至坪坝营森林公园公路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咸丰县坪坝营村至坪坝营森林公园公路建设工程,项目位于咸丰县坪坝营镇坪坝营村,工程建设内容:该项目按照四级公路标准建设,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安保工程、排水沟及错车道等,建设里程为6.84公里;投资规模约270万元。 2.2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清单全部内容。 2.3工期为:60日历天,招标编号: ES2015-05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建造师证)。 3.3投标人已在恩施州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办理恩施州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登记表。 3.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拟派人员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 投标申请人在2015年11月18日17时30分前,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报名无效。 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由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打入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非基本户转账或在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达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 开户名称:工行咸丰支行 账户名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558831817000034934 款项用途:咸丰县坪坝营村至坪坝营森林公园公路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4000.00元(伍万肆仟元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由单位被委托人持《投标报名登记表》(两份),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股(人民银行六楼)登记,再持该《投标报名登记表》、投标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企业法人、拟派人员和企业)《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一套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代理公司工作室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申请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申请人或填表者承担。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11月 19日9时00分,地点为: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九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丰县坪坝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咸丰县坪坝营镇集镇 联系人:姚先生 电 话:13477888864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上官府邸公寓楼402室 联 系人:徐先生 电 话:0718-8026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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