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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设备及广播无线传输系统(高清)等设备 二次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15-10-28 浏览次数:11 |
一、招标编号:HFXZFCG2015——226号 二、项目内容:鹤峰县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设备及广播无线传输系统(高清)等设备 三、招标内容: 1、货物清单:现场导播切换台、广播级无线传输系统(高清)、移动摄像减振系统、高清摄像机、航拍器套件等录播教室设备,具体数量、参数见第三章招标产品清单、技术要求和项目要求。 2、招标范围:招标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3、供货期限:2015年11月30号前按采购人要求将设备运送、安装到指定地点,进行培训,并承担全部费用。 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 5、送货地点:鹤峰县广播电视台。 6、项目预算:106.61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本次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能提供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有履行本招标文件必需的财力与技术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有维修工程技术人员,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主要设备(高清肩扛摄像机,高标清上下载/编辑工作站,现场节目导播台,8路高标清切换台)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供应商应将上述第(一)款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件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资质证件清单、投标人名称、地址及电话,随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综合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5年11月23日下午3:00至3:30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逾时恕不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1月23日下午3:30。 2、开标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1、贰万元整。投标人应于2015年11月22日前采用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银行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鹤峰县财政局财政账户; 户名:鹤峰县财政局财政专户开户行:建行鹤峰支行 账户:42001726708050000940 2、投标人都必须在2015年11月23日上午11:30时之前到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凭银行进账单开具保证金收据。凡不按时开具保证金收据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张女士 电话/传真:0718—5290619 鹤峰县广播电视台: 赵先生 1527226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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