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jy2015- 269号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枝江市财政局委托,拟通过询价采购方式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枝江市财政局办公楼电梯设备更新及安装工程 2、施工地点:枝江市财政局办公楼。 2、工期要求:交货期60天,安装期20天。 3、招标范围:采购1部9层9站9门小机房乘客电梯并安装(包含电梯全套设施、户外线路等所有配套项目);对原旧电梯进行拆除并处理;本项目施工涉及到的其他工程。 4、项目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6、报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叁万元整(¥330000.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是相关设备的生产厂家或经厂家授权的唯一经销商; 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时必须提供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的原件;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时必须提供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复印件、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以及所投品牌的代理经销资格证书原件或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电梯安装维修保养资格证书原件; 4、供应商须在宜昌市设有固定维修点(提供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5、供应商是2014-2015年度宜昌市政府供货协议商(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三、询价报名 请有意愿的供应商委派报名代表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报名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密封包装送交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报名处(枝江市迎宾大道87号,枝江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7楼)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领取询价报价单,报名资料的密封包装上不允许显示任何与投标供应商身份相关的信息。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2日(上午8时30分到12时,下午15时到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报名联系电话:15171865635)。 注:未按上述要求报名、提供报名资料并领取询价报价单的供应商,其报价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陆仟元人民币(¥:6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 2015年11月5日下午15时00分之前到达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账户名: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枝江市支行,账号:100710056610010001;账户二:中国工商银行枝江江汉支行,账号:1807014229026400125;账户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枝江支行,帐号:42201338201050203752),否则无效。投标人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直接缴纳投标保证金。各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和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供应商须在递交询价报价单时提供投标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到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进账凭证。 五、投标须知 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2015年11月5日下午14 :30- 15 :00将填报完毕的询价报价单(询价报价单必须单独密封包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并在包封上注明相关询价项目名称,封包袋封口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2015年11月5日15 时以前不得开封”字样)及询价响应文件(询价响应文件必须单独密封包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并在包封上注明相关询价项目名称,封包袋封口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2015年11月5日15 时以前不得开封”字样)递交至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枝江市迎宾大道87号,枝江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7楼),超过规定时间视为自动弃权。 六、采购项目要求 详见询价公告附件。 七、资格审查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代表在递交询价报价单及询价响应文件时,必须同时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代表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资料一同递交,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审核,资格后审不合格,其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八、响应性审查 询价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不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其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次询价采购以确保服务质量为前提,能满足采购人需求及询价公告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中标,报价相同时资质高、服务承诺优、企业实力强者中标。 十、投标费用及招标代理费 本次询价采购的投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负责。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人民币肆仟玖佰伍拾元(¥4950.00)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供应商报价时应考虑招标代理服务费,但不得单列该项费用。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枝江市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 联 系 人:袁玥 电 话:1517186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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