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宜昌奥林匹克体育运动中心一期项目,依据宜发改审批[2013]572 号的要求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各场馆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招标工程项目规模:宜昌奥林匹克体育运动中心一期项目各场馆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共计采购安装无机房电梯18部。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3、工程地点:宜昌市点军区,位于点军大道以南、将军路以北,江南二路以东,牌坊坡路以西。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电梯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保修及零配件易损件的长期供应、更换、及时响应维护、免保期后年度维修等内容(详见投标分项价格表)。
5、工期要求:150日历天。其中:各场馆设备交货期:60日历天,安装工期:从各场馆具备安装条件起电梯在9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开工时间以监理下达开工令为准)。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严格遵守国家与相关部门、湖北省和宜昌市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定。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各标段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且必须是《关于公布2015-2016年度宜昌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电梯预选供应商名录的通知》(宜质技监发2015[44]号)上公布的单位,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在宜昌本地设有固定维保单位,并且提供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须提供维保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3、拟派本项目的电梯安装维保作业人员不少于5人,均须提供地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且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原件及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资质证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纸质版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完全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26日9时30分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中记载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处理。
八、施工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洽谈并签署。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5年10月29日。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国际酒店22楼
联 系 人:赵晶君
电 话:0717-6253135-8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