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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湾区犟河流域西部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净化一期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十堰市 更新时间:2015-10-29 浏览次数:15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湾区犟河流域西部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净化一期工程项目已由 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十发改审批【2014】160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十堰龙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十堰市西部污水处理厂西侧约80米处 2.2 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张湾区犟河流域西部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净化一期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及运营一体化。包括:进水提升泵池、高密度沉淀池、配水池、污泥池、人工快渗池、消毒池、出水计量槽、污泥脱水机房、加药间、变配电房(生产辅助用房)、综合办公楼等配套设施。 监理:张湾区犟河流域西部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净化一期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 2.3 合同估算价:约40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运营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等状态。 3.1.2申请人需同时具备: 运营:污水处理厂运营企业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含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或者污水处理相关内容); 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给水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3申请人拟派项目班子人员: 运营:运营技术人员需具备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 设计: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给排水专业或环保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施工: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需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安全员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4具有类似项目业绩:201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拥有日处理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污水处理项目实施成功案例一项。 3.1.5允许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运营企业,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附后。 3.2监理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3具有类似项目业绩:201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建设监理业绩。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次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过多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限定为 9 家。 4.2、本次监理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5 年10月29日起至 2015 年11月2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的报名单位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人工快速渗滤污水处理系统装置专利授权证明材料、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工程监理)的报名单位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在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报名同时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评)标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庹秀琴 电 话:0719-8208350 招 标 人: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 联 系 人: 权主任 电 话: 18986891586 招标代理机构:十堰龙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路40号水木清华小区2单元1407室 联 系 人: 徐红梅 电 话:0719-8668855 13972480169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资格预审、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资格预审和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通过资格预审、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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