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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家巷子二期安置房建设工程1#2#楼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随州市  更新时间:2015-10-29 浏览次数:14

伍家巷子二期安置房建设工程1#2#楼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水市鑫源投资有限公司已由广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广水市应山街道办事处九龙河社区伍家巷安置小区建设立项的批复【广发改发(2013)2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水市鑫源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水市鑫源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总额约为657万元;建筑面积为7511.24m2;结构类型层次:框架6层;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3工程建设施工地点为:广水市应山办事处伍家巷子。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1月,计划工期为240日历天。

2.5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等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在近三年内承建过与本次招标项目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没有处于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项目经理为建筑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证书,下同),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实施本合同工程的流动资金。

3.4投标人须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受贿档案告知函(截止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两个月内有效)。

3.5投标人须到企业所在地出具近三年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1个月内有效)。

3.6 外省投标人须有有效的进鄂备案证明。

3.7投标人报名前须到广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注:首次办理CA数字证书的须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签订法人承诺书,投标人需携带单位公章,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不含法定节假日)并签订法人承诺书,承诺书详见附件:地址http://61.183.40.59/Article/ArticleDetail?id=4586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各投标人在满足上述相应资格条件下,可就上述招标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当报名人数在5家和5家以内的采用合格制,报名人数超过5家的采用有限数量制确定5家投标申请人入围,详见资格审查办法)。

5.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5年10月29日0时0分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5年11月5日23时59分59秒在《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1.183.40.59/)凭单位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投标人应事先到广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办理备案登记手续,领取CA锁。办理CA数字证书单位需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均为原件,其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留存广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到广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办理CA认证手续(报名单位为外省投标人,按照湖北省有关规定需办理进鄂备案的,应当提交进鄂备案手续)。详细情况请登陆(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1.183.40.59/),根据“用户注册”步骤查询,或咨询:0722-6264335。投标人应按照行业类别和管理规定,提交上述应当具备和具有的相关证书。

5.3投标人由委托人办理CA认证的,其委托人应当为投标人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劳动合同),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人不能正常开展业务。请尽早办理CA认证和建设银行办理企业网银高级版,以确保投标人顺利开展业务。投标人按照行业类别和管理规定,提交上述应当具备和具有的相关证书。通过《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1.183.40.59/)的“用户注册”上传申请人基本信息,完成注册手续。投标人根据年度投标需要填报“项目经理”信息,未上传项目经理信息的将有可能导致无法正常投标。

5.4投标人获取CA认证后,插入CA锁,通过《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1.183.40.59/),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上传或下载业务活动。

5.5资格预审文件费用随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交纳至招标代理机构。

5.6本工程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不另提供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服务。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须递交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3万元,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要求投标人通过《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1.183.40.59/)以网上支付方式从基本账户转账至建设银行结算账户,最后转账至广水市招标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人的开户银行:建行广水支行营业部;户名:广水市招标投标中心;账号:42001813736053001707;

6.2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09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及网上确认时间为准),在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7日09时00分,地点为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五楼1号开标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凡未派拟任项目经理或法定代表人本人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7.4参加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标会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法定代表人,且不得更换。

7.5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项目经理承诺书一份到广水市招标投标中心,详见附件:http://61.183.40.59/Article/ArticleDetail?id=4587

8.其他

9.1本次报名只接受网上报名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9.2为加强中标人的管理,防止出借资质投标,广水市招投标中心将建立指纹考勤制度,中标后项目经理、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必须录取指纹,并且在合同工期时间内每个月上述人员必须到广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录取指纹、打考勤2次,每次间隔15天。没有按规定执行的中标单位,视为出借资质进行投标,将结合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现场核实情况,由监督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水市鑫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广水市广安路   邮 编:432700

联 系 人:万相民   电 话:13972988421

招标代理机构: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   邮 编: 432700  

联 系 人:方足玲 电 话:18672272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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