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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崔家坝镇垃圾焚烧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15-10-29 浏览次数:11 |
依据恩市财采计【2015】5864号计划函的要求,武汉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恩施市崔家坝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对恩施市崔家坝镇垃圾焚烧炉采购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编号:YXZBES(ZC)-15021; 二、项目名称:恩施市崔家坝镇垃圾焚烧炉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设备名称 四、项目预算:80万元(此预算为最高限价,凡是投标报价超过此预算被视为投标无效); 五、供货时间:中标后40个日历天;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服务商资格条件:(1.1~1.5)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且在其经营范围内的设备生产或销售企业;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安装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 3、经销商投标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专项授权或代理证书原件; 4、供应商须提供类似业绩证明资料; 5、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及授权委托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报名时间内按以下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元) 交纳方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确保投标保证金在2015年11月5 日17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账并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凭政府采购中心银行回单及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恩施市民之家421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否则视为无效。 收款单位: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恩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82010000001566992 行 号:402541000312 九 、招标文件领取: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于2015年11月6日至 2015年11月12 日每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下午14:30时至16 :3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司公章到恩施市民之家四楼恩施市政务服务中心中介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十一、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11 月27 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恩施市民之家四楼417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恩施市崔家坝镇人民政府 地 址:恩施市崔坝集镇 邮 编:445000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635745987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桂大道时代家居写字楼802室 邮 编:445000 联 系 人:王女士 报名处联系人:田女士 电 话:0718-8270396 15549116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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