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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鼓城大道延伸段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孝感市 更新时间:2015-10-29 浏览次数:11 |
金鼓城大道延伸段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hczb201510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鼓城大道延伸段建设工程已由汉川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汉川市刘家隔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市政府专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代理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金鼓城大道(圆通路----汉阳路)路长502米,路宽50米 建设地址:汉川市刘家隔镇金鼓城大道 总投资额:约800万元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3.3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申请人2012年至今必须有1个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3.7 申请人近三年须连续盈利,提供2012-2014年度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至“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户,交纳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5日下午16: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附言中注明该工程名称)。 开户名称: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汉川支行(原孝感市商业银行汉川支行) 行 号:313535785113 帐 号:211010120100011060 5.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承担本工程的建造师凭委托书或介绍信、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明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证原件(以上资料同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汉川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三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上午9:00时前,地点: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五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递交投标文件时,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必须提交下列证件及资料的原件交验: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7.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川市刘家隔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汉川市刘家隔镇 联系人:张天新 联系电话: 138863631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汉川市仙女大道227# 联系人:成秀萍 联系电话:13797122767 0712-8786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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