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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职业技术学校教学大楼及楼顶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十堰市 更新时间:2015-10-29 浏览次数:11 |
一、招标条件 竹溪县职业技术学校教学大楼及楼顶维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竹溪县人民政府(溪职校采计[2015]0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竹溪县职业技术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唐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建设内容:竹溪县职业技术学校教学大楼外内墙面旧装饰铲除及粉刷、楼顶防水、保温层拆旧重新施工及门窗安装等工程。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 2.4、投资规模:约80万元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应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装饰装修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有类似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原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4.2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是拟派本单位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院的投标企业档案查询函(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五大员的上岗资格证,以上所有证件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 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2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到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关镇人民路36号供销社贸易大楼四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须知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8日9时00分 ,地点为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县城关镇人民路36号供销社贸易大楼4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8日9时00分,在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开标。
地 址:竹溪县城关镇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094278279 代理机构:湖北大唐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竹溪县城关镇一单元二楼二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707289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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