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北河新沟二线船闸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hczb20151020 1、招标条件 1.1汉北河新沟二线船闸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2013]3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汉川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委托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对该项目的船闸等通航建筑物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2资金来源及性质:交通部补助、孝感市政府自筹 1.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4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监理合同段。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为单级单线Ⅳ级船闸,闸室有效尺度为150×16×3.0(有效长度×有效宽度×门槛水深)。船闸通过能力:近期单向年过闸客货运量332万t,远期单向年过闸客货运量453万t。设计船舶为500t级货船,尺度为67.5×10.8×1.6 (m);设计船队为双排单列一顶二驳500t级船队,尺度为111.0×10.8×1.6 (m)。2.2工程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汉北河出口,工程选址符合《湖北省内河航运发展“十二五”规划》工程所处的河段河势稳定,航道条件良好,施工技术成熟,外部建设条件具备。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计划工期:工程总工期28个月。主体工程施工采用二阶段施工方案,第一阶段(第一年9月至第二年8月)进行下闸首、部分闸室、上游导航墙施工。第二阶段(第二年9月至第三年8月)进行上闸首、部分闸室和下游部分导航墙施工。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5招标范围:建筑内容主要包括船闸主体工程(含上下游闸首、闸室)、上下游引航道、跨闸公路桥、闸阀门等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制作安装、连接段、航标工程等建设内容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并具有合同履行能力和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八年内(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成功地独立完成不少于1项(含1项)吨级在300吨及以上的船闸工程施工监理任务的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必须独立参与本项目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于2015年10月30日至2015年1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汉川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原物资大楼三楼,汉川市仙女大道148-1#西门桥建设银行对面)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招标文件业务。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图纸、资料费人民币 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40000.00元),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至“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交纳截止时间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帐户(以到帐时间为准,附言中注明该工程名称)。 开户名称: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汉川支行 行 号:313535785113 帐 号:211010120100011060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A座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 6.3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川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汉川市山后三路 联系人:张鸿彬 联系电话:0712-8282590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解放大道二七路航天商务广场A座13楼 联系人:许靖、董娟 联系人电话:027-85556341/13720230330 电子邮箱:6944843@QQ.com 传 真:027-855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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