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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高等学校发展专项(其他资本性支出)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5-10-29 浏览次数:13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招标公告(三次招标)

(2015年高等学校发展专项(其他资本性支出))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认【2015】-03304号计划函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工程大学的委托,对其“2015年高等学校发展专项(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编号:大华政采【2015】S-021号

2、采购项目名称: 2015年高等学校发展专项(其他资本性支出)

3、采购项目预算:95万元

4、招 标  内 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套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院开出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是经制造商授权的本项目区域总代理商(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开出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同一制造商对多家授权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是中国境内制造商需提供该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2、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资料:a、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b、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c、本章第二条中所要求的其它证明文件。(上述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3、发售时间、地点及发售方式:招标文件从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出售。

四、招标文件的质疑和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2015年11月3日下午17:00时前(或在购买招标文件二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质疑文件须具有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和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将正式文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对于在此时间前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视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内容,并对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

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8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路50号东湖春树里2栋1单元904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8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路50号东湖春树里2栋1单元904室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工程大学

联 系 人:刘乘胜  

电    话:027-81624611 

八、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路50号东湖春树里2栋1单元904室

邮    编:430077

联 系 人:毛双权

电    话:027-86615126

九、保证金帐户信息

    户    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200631582010013

    开 户 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江岸支行(农村信用合作社)

行    号:878198(402521001011)

十一、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仔细阅读投标资格要求。

2、投标人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

3、投标人详细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留下指定传真号码及邮箱地址,在投标期间随时关注传真或邮箱的更新状态,如招标活动发生变化,我们将通过书面形式经邮箱或传真方式通知,截止日期若未收到回复,视为收悉,并默认通知内容。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9日

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2015年高等学校发展专项(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编号:大华政采〔2015〕S-021号)”招标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发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传真:           

邮箱: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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