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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野芷湖西路、南环路、石牌岭路招牌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5-10-30 浏览次数:18 |
武汉市洪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洪山区野芷湖西路、南环路、石牌岭路招牌整治项目(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审批单NO:0007718号要求,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市洪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洪山区野芷湖西路、南环路、石牌岭路招牌整治项目以(集中采购)组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XY-WHS-GC-2015-283 (二)项目名称:洪山区野芷湖西路、南环路、石牌岭路招牌整治项目 (三)采购预算:307.573444万元(招标控制价)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2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 项目包编号:WHXY-WHS-GC-2015-283 (2)项目包名称:洪山区野芷湖西路、南环路、石牌岭路招牌整治项目(石牌岭路标段); (3)用途:石牌岭路招牌; (4) 采购预算:128.468168万元(招标控制价) (5)工期:30天; 第2包: (1) 项目包编号:WHXY-WHS-GC-2015-283 (2)项目包名称:洪山区野芷湖西路、南环路、石牌岭路招牌整治项目(野芷湖西路、南环路标段); (3) 用途:野芷湖西路、南环路招牌; (4) 采购预算:179.105276万元(招标控制价) (5)工期:30天;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控制价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要条件: ⑴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含有广告发布、设计、制作安装等相应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工程的施工和服务,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取得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⑵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项目经理(建造师)为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⑶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和广告招牌制作安装施工管理经验,项目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专职员工; ⑷拟投入本项目经理(建造师)需提供身份证(二代)、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学历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近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社保证明需提供社保账号和密码以供备查;拟投入本项目管理班子需提供(技术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电气安装、电焊等不少于2人])的身份证(二代)、上岗证、特种作业操作证、职称证、学历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近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社保证明需提供社保账号和密码以供备查; ⑸提供近三年(2012年9月至今)承担过2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文件(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和可核查的甲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⑹投标人须在本地设有完善合法注册一年以上的分支机构,能提供稳定的本地化技术服务; ⑺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记录。 (8)本项目公告期内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从2015年10月30日起至2015年11月6日17:00止(北京时间每天上9:00至11:30 、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118号国光大厦A座1002室)。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必须委托拟派于本项目的建造师)。 3. 凡有兴趣的投标人需一次性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是拟派建造师)、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第二款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参加现场报名的审核,报名通过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118号国光大厦A座1002室) (二)截止时间:2015 年11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118号国光大厦A座1002室) (二)时间:2015 年11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5年10月30日起至2015年 11 月23日,共20 天。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洪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52号(南湖城市大厦) 联 系 人:雷工 电 话:027-87109884 传 真:027-87109884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118号国光大厦A座1002室 联 系 人:秦工 电 话:027-87597275 传 真:027-87597401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87192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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