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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医疗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15-10-30 浏览次数:15 |
远安县医疗中心建设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远安县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已由远发改【2015】11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远安县中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 1.1远安县医疗中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远安县鸣凤镇。 一期工程建设内容:门诊楼、医技楼、中、西医住院楼及相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 二期工程建设内容:感染性疾病科、后勤综合楼等附属工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项目总概算16000万元,其中监理工程概算12000万元 1.2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一期2015年至2017年;二期2018年至2020年。 1.3 本工程设置甲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1.4 本次招标分为1个监理合同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凡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2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3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提供相关原件)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7 法人授权委托: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在2015年11月20日 至2015年12月20日之间均有效; 2.8 监理企业或从业人员有违法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载入黑名单,且正处于本项目所在行业禁止投标期间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已参与投标的按废标处理。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 2015年10月30日至至2015年11月3 日23:59(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须注册成为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219.139.42.220)会员后,方可登陆会员专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 元(大写:叁万元),投标人应于2015年11月20日09时30分(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之前,会员应在网上会员专区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银行网银(应与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登记的网银账号一致)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参见《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网银安装及操作指南》)(投标保证金进帐单必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各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和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开标时提供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到其单位在中国工商银行网银账户的进账凭证。未通过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系统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视同未缴纳保证金,投标无效。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远安鸣凤支行 开户地址:湖北省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26号 开户名称: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807070829200001473 咨询电话:0717--3813699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4.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远安县人民政府服务中心三楼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0日上午9时:30分。 5.2开标地点: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
办公地址:远安县鸣凤镇 办公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 系 人:吴铁柱 联 系 人:马爱军 联系电话:13872685030 联系电话:0717-3813726 1323562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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