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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公安局公路安全防控体系系统电源网络链路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随州市 更新时间:2015-10-30 浏览次数:13 |
随州市公安局公路安全防控体系系统电源网络链路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湖北省随州市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随财采计[2015]551号要求,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随州市公安局的委托,现就随州市公安局公路安全防控体系系统电源网络链路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采购项目名称:随州市公安局公路安全防控体系系统电源网络链路建设 2、采购项目编号:JZTP201513 3、采购内容: ①市公安局中心机房至本次项目建设的22个点位的所需的网络链路租赁及电源接入;后期如增加点位将按照本次招标成交价进行核算。 所有前端设备点位的链路传输采用EPON技术汇聚到随州市公安局指定机房,为满足视频、图片数据的传输要求,单点上传速率为≥100Mbps;机房汇聚出口端对应传输速率按照满足项目需求配置。 所有电源接入必须在供电部门独立开户,加装电表,同时在电源接入端加装漏电保护设备,电源电压为单相交流220V;使用接入电源线材为4mm?的铜芯电缆。 ②如同一点位有多方向设备需按照一个点计算,将其他点位汇聚到1个方向进行供电及链路回传; 所有光纤、供电、传输设备及通信公用设备由供应商配备,租赁期内供应商负责光缆、电缆的敷设、维护,确保光缆、电缆畅通,符合采购人的设备需求。 ③租赁期:租赁期自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五年。 4、本项目预算金额:110万元。 5、供应商条件: 5.1 谈判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 谈判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通信运营商或其直属分支机构; 5.3 谈判供应商必须在随州市范围内具备光纤网络、传输网络、数据网络等自有通讯网络资源; 5.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谈判;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谈判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携带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供应商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资质。 6、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 10 月30 日起至2015年 11月3 日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 7、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 11 月6 日 9:30时,地点: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青年路西端210号政府采购中心203室)。 8、谈判时间、地点:2015年 11 月6 日 9:30 时;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一室。 9、集中采购机构: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 付华琼 联系电话(传真):0722-3316951 采 购 人: 随州市公安局 联 系 人: 何警官 联系电话: 15897658288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电话:0722-3596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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