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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子湖D地块项目初步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5-10-30 浏览次数:13

资格预审公告
塔子湖D地块项目初步及施工图设计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塔子湖D地块项目工程初步及施工图设计招标 ,招标人:武汉首地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初步及施工图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 :项目地块位于武汉市江岸区,北邻健康街,西临华岭路,西侧为华隆路,南侧为规划道路,距离天河机场16公里;

2.1.2建设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为88728.33平方米,其中:控制规划道路面积为14607.03平方米(以实测为准);控制绿地面积为890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净用地面积为65221.3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其中:居住用地面积为62221.3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园绿地;土地分类为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公园与绿地;最大建筑面积控制在22.55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规模 21.8万平方米,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0.75万平方米);最高容积率按照建筑面积与净用地的比值计算(约3.46);建筑密度居住用地控制在25%以内;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控制在45%以内。

2.1.3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收到招标人提供的方案设计、及初勘报告后 30日历天内提交;

(2)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初步审查通过后 7日历天内提交报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审查文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文件外审并取得施工图外审报告。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塔子湖D地块项目工程初步及施工图设计(含人防设计)招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湖北省外设计企业须提供入鄂登记备案证,且在武汉市有常驻分支机构。还须提供《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鄂备案登记证》的复印件)。

3.2营业执照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3业绩要求

近两年(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具有至少5个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近两年(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20万m2及以上住宅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业绩。(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文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3.4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必须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并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可由建筑专业负责人兼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同时,近三年(2012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内主持并承担过2个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初步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复印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开具的2014年8月-2015年7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的设计主持经历,需同时补充提交业主证明复印件)

3.5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须具备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2名,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机电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造价专业人员1名。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均为本单位人员。(其中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和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应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机电专业人员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

(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复印件;并至少提供社保机构开具的2014年8月-2015年7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3.6其它设计人员资格要求

本项目所提供的其它设计人员中须包括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总图设计、地下室设计人员各1名;总图设计、地下室设计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

(提供执业资格证、职称证、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至少提供社保机构开具的2014年8月-2015年7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3.7外地设计企业投标:

投标申请人为外地设计企业,则必须按规定办理入鄂登记备案且在武汉有分支机构。

(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鄂登记备案证及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

注: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投标申请人将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合并密封在档案袋内,档案袋外以表格形式注明申请人名称、提交资料内容、份数等。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对资料原件进行查验,未按要求提交资料者按不符合条件处理。

2)招标人无论在任何时候均有权对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以上资料(证书、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进行核实,若发现资料存在不实,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有权取消其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 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15年10月30日至2015年11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到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本次招标不接受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报名;

5.2 报名时需一次性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②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通过国家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近两年(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5个类似工程业绩(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20万m2及以上的住宅项目的施工图设计);③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劳务合同、社保证明、近三年内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④投标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有不良行为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5.3 只有资料审查合格的单位才能购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0日 9时30分,地点为武汉市金银潭经济发展区宏图大道33号现代企业城B1栋12楼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首地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宏元商务大厦16楼

联系电话: 15927257812 联 系 人: 周大鹏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金银潭经济发展区宏图大道33号现代企业城B1栋12楼

联系电话: 13720135061 联 系 人: 陈明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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