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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区沿江堤环境整治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市政公用及城市园林绿化)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5-10-30 浏览次数:19

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武汉市江汉区沿江堤环境整治工程施工项目)
依据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J15102475-2174号政府采购计划,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江汉区水务局的委托,对江汉区沿江堤环境整治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WHZC-ZB2015-1086

二、项目名称:江汉区沿江堤环境整治工程施工项目

三、项目内容:江汉区沿江堤环境整治工程施工项目(本项目标价为2399250.86元,超过采购预算作无效标处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及城市园林绿化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为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并且无在建项目,项目成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

4、近三年内建造师(2012年9月至今)具有已完工类似工程业绩,并能提供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5、外地企业须携带《外地企业进鄂企业备案表》。

6、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 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到江汉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并取得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告知函后方可到代理机构报名投标,否则,其报名将被拒绝。

⑴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格式附后);

⑵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被委托人必须是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一同复印在授权委托书上;

⑶ 企业营业执照;

⑷ 税务登记证;

⑸ 组织机构代码证;

⑹ 本项目采购公告文书(网上下载)。

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地址:江汉区红旗渠路8号

联系电话:027-85622102

  2. 资格预审报名时间及地点: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是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于2015年 10 月 30  日9:00至 2015年 11  月   8日16:00前(北京时间)按要求携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齐全并加盖公章)在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参加报名,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原件,不能报名。

   证明材料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的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及劳动合同,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其他成员的五大员证、职称证、身份证、上岗证等及劳动合同;(3) 项目经理(建造师)近三个月(2015年6-8月)的社保缴纳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5)《外地企业进鄂企业备案表》;(6)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及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7)2013、2014年合格的财务审计报表。(8)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9)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

 3.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请各投标人于 2015年  11 月  9  日 上午10:00分止,在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由拟派项目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材料必须与原件一致,内容复印齐全)各一套参加资格审查,迟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⑴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

⑵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⑶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外地企业须携带《外地企业进鄂企业备案表》;安全生产许可证;

⑷ 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

⑸ 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只承担本工程施工的承诺书;

⑹ 拟投入本工程项目部成员(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等)上岗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⑺ 提供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为自2012年10月至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缺一不可);

⑻ 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⑼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 文件领取事宜:代理机构将于2015年  11  月  9   日17:00 时前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在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六、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   11  月  30  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及投标截止地点:武汉市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楼五楼会议室  

供应商须派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参加投标。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市江汉区水务局

地        址:江汉区常青五路12号

联系人: 胡敏

联系电话:027-65662625

八、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  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楼五楼5033室

联  系  人:  王 蓓、黄琦、李海燕       

电      话:  027-83763018、87819169 

传      真: 027-87360813             

十、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监  管  部 门: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武汉市新华路261号

联    系   人:苏兵                  

电          话:027-85728222        

 

 

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30日   

 

 

 

 

 

 

附件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江汉区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将参与江汉区                  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现向你院申请查询我单位3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我           是       公司(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现授权委托我公司(单位)       同志为        项目的负责人,并全权代表我单位负责参入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和组织项目施工等相关事务,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均予以认可。

被授权人无转授托权,特此委托。

本授托权书于  年  月  日起签字盖章生效。    

附授权人情况:(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被授权人情况:(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授权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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