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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超快激光科研设备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5-10-30 浏览次数:12 |
湖北工业大学超快激光科研设备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下达的鄂财采认[2015]- 20684-1号执行确认书要求,武汉瑞兆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北工业大学的委托,拟就湖北工业大学超快激光科研设备项目所需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书。
一、 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湖北工业大学
2、项目名称:湖北工业大学超快激光科研设备项目(采购预算:182.5万)
3、项目编号:WHRZF-2015-017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内容及基本要求:具体内容及技术参数等详见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二、 公开招标资格要求
公开招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公开招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公开招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其公开招标将被拒绝。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供应商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注册地点在武汉市或在武汉市注册有分公司,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
3. 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提供所投货物有效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等。
4. 公开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的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境内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5. 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主要设备原厂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公开招标。
三、 公开招标文件获取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于2015年10月30 日开始至2015年11月17日每天8:30-11:30,14:30-17:00到武汉瑞兆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银海华庭B座328室)购买公开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公开招标文件获取要求: 1.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 3.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5.原厂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6.公开招标资格要求文件详见公告(二)节 *:以上文件均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7.供应商须向武汉瑞兆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缴纳公开招标保证金27075元(人民币) 8.公开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
四、 公开招标文件递交
2015年11月18日15:00前(北京时间)递交至武汉瑞兆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银海华庭B座315室)
五、 公开招标时间及地点
2015年11月18日15:00整(北京时间)公开招标采购地点:武汉瑞兆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银海华庭B座315室)。
六、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工业大学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
联 系 人: 涂文珏 027-59750210 七、 招标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武汉瑞兆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银海华庭B座313室
联 系 人:陈思雨
电 话:13407137312
八、 递交报名费及保证金帐户信息
开户名称:武汉瑞兆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代码:1025 2100 0298
开 户 行:工行武汉水果湖支行
帐 号:3202 0086 0910 0022 108
武汉瑞兆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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