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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衡石故居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黄石市 更新时间:2015-10-30 浏览次数:11 |
1. 招标条件 阳新县李衡石故居维修工程 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阳新县文物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 范围 2.1 项目编号:131-Zgc·2015-152 2.2 建设地点: 阳新县玉堍村 2.3 建设性质及规模: 1200多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维修 工程 (详见招标文件、图纸) 2.5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 由文物管理部门颁发的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企业二级及以上 资质,且业务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其代表性建筑;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取得相关专业从业资格证书; 3.2 投标企业近三年(2012年11月至2015年11月)来不少于两处(含两处)及以上同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施工业绩; 3.3 外省企业前来投标必须在湖北省建设厅及湖北省文物局备案; 3.4 投标人的行贿犯罪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出具查询证明,如有问题作废标处理。 3.5 本工程不 接受 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报名。 3.6 本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必须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部办理网员登记手续,凭证参与本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网员登记手续详见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领取 5.1 、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与本招标公告同时发布(见招标文件下载),凡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 至 2015 年 11 月 4 日 17 时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所有投标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 300 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 5.2 、招标文件下载: /cms/attachment/37640625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6.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5 年 11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地点: 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交易大厅 ( 兴国镇陵园大道 13-1 四楼 ) 6.3 投标文件的递交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否则招标方将对其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 2015 年 11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 2 、开标地点: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8.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焱平 联系电话: 15871143117 招标机构 :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彩霞 柯丽华 联系电话: 0714-7327903 9. 综 合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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