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活龙坪等乡镇2014年省级投资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已由 恩施州国土资源局以恩施州国土资文[2014]1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投资,招标人为咸丰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咸丰县活龙坪等乡镇2014年省级投资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位于咸丰县活龙坪乡八家台片、海龙坪片、活龙坪片和茅坝片。项目总建设规模约666.67公顷,项目总投资2410.19万元,其中施工费金额为2064.31万元。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进行招标,分别为: 第1标段(活龙坪片、茅坝片)招标金额684.21万元; 第2标段(活龙坪片)招标金额633.92万元; 第3标段(海龙坪片、八家台片)招标金额746.17万元。 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其他工程等。 各标段计划工期均为365日历天(含冬雨季、节假日)。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及项目规划设计所确定的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取得2013年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开发整理施工单位登记备案资格,且不在处罚期和未被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均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2 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是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其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所在单位应为该投标人; 3.3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必须承诺只承担本工程施工且必须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招标人将根据《湖北省国土整治局关于规范土地整治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鄂土整函[2014]2号文的相关要求,对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的相关信息与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从业单位查询”数据库登记备案中的信息进行比对,如上述人员在数据库中未备案、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同时承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土地整治项目,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有在建项目和已中标的,不得报名); 3.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在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7各投标人应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即报名时不分标段,但最终只能参与一个标段投标,其最终所投标段在开标现场按招标文件载明的办法通过摇号确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30日9:00时至2015年11月4日17:30时,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eszggzy.cn)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费用须在报名期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否则视为报名无效。招标文件及图纸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及图纸售后不退。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10万元 ,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 11 月30日10:00时前递交,递交时间以到达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请投标人注意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30日上午10时 00分,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局四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丰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咸丰县楚蜀大道83号 邮 编:445600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0718-689301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衡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三阳广场B座01、04室 邮 编:430013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15071533866 传 真:027-87752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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