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公告
兴山县重点山洪沟龙潭沟(安桥河段)防洪治理工程设计发包公告
一、兴山县重点山洪沟龙潭沟(安桥河段)防洪治理工程设计 已由兴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兴财采农[2015]020号采购计划下达函批准。兴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发包人兴山县水利局 的委托,负责该项目发包事宜,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抽签的方式选定承包人。
二、发包内容:
标段号 采购项目内容 技术指标要求 单位 数量 承包(合同)价
(人民币:元)
1 兴山县重点山洪沟龙潭沟(安桥河段)防洪治理工程设计 1. 此设计应通过省级审查。
2. 需提供设计成果资料纸质版6套。 项 1 300000
三、本项目对承包申请人的资格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发包文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由采购人确定的特殊资质要求:
(1)承包申请人应是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质,能够提供本项目采购所需服务的供应商;
(2)承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承包申请人必须以独立承包申请人身份参与项目承包。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承包申请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承包申请人须在2015 年 11 月 2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1 日23:59 时前登录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sxz.gov.cn)进行网员登记(网上登记时的网员类型请选择“政府采购供应商-服务类”)。网员登记成功后,在网站首页点击“会员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交易平台,选择拟投标项目进行报名并按网页提示下载发包文件,未按本要求获取发包文件的将不能参与本项目承包。
五、承包保证金:承包人在 2015 年 11 月 11 日23时59分前须登录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选择投标项目名称点击“交纳投标保证金”通过“网上商城”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保证金为6000元。
六、本项目采用抽签法确定承包候选人。
七、本项目承包(合同)价: 30万元(人民币)
八、本工程的发包会将于 2015年 11月12 日上午8:30时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公开进行,承包申请人准时参加。
九、发包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5年11月2日。
招 标 人:(盖章)兴山县水利局 代理机构: (盖章)兴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1号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
联 系 人:何发昌 联 系 人:王芬
电 话:13872648517 电 话: 0717-291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