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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界线X064县道夏店村桥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孝感市 更新时间:2015-11-2 浏览次数:15 |
招标项目编号:DWZB201506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悟县张界线X064县道夏店村桥改建工程已由大悟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悟县夏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划拨,招标人为大悟县夏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悟县张界线X064县道夏店村桥改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潜在投标人通过大悟CA互联网客户端提出投标申请,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大悟县张界线X064县道夏店村桥改建工程,总投资约2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大悟县夏店镇夏店村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年12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2月,工期3个月。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5 招标范围为大悟县张界线X064县道夏店村桥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有相应的桥梁施工业绩,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在政府主管部门的限制投标期内。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 3.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提供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开具日期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日期。 3.6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必须保证自己所提供资料为真实有效。 3.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项目经理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全程参加投标活动,否则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保证金 4.1 请申请人于2015年11月2日9:00至2015年11月6日17:30前登陆大悟县公共资源交易互联网客户端报名,选择投标报名的项目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进行网上报名(投标报名须先申请入库办理CA锁)。 4.2 投标申请人须在2015年11月23日下午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从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汇入以下银行账户(注明投标项目及标段名称),保证金须严格按照要求准额转账或汇入: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孝感市分行大悟分理处 开户名称: 大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1812 0271 3800 0000 393 4.3 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登录大悟县公共资源交易互联网客户端在代办事项中确认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的项目,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按时确认投标保证金或项目确认错误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处理。 4.4 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使用在线电子标书客户端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 4.5 投标申请人须于本项目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 年11月24日上午9时00 分,投标文递交地点:大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悟县长征路59号,原工商银行大楼七楼)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上午9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必须亲自到场签到,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悟县夏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大悟县建设招标代理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大悟县夏店镇 地 址: 大悟县城关镇前进大道 邮 编: 432800 邮 编: 432800 联 系 人: 喻亚东 联 系 人: 宁吉书 电 话: 15897663722 电 话: 0712-7215571 传 真: 传 真: 0712-7215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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