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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南化塘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十堰市 更新时间:2015-11-2 浏览次数:15 |
一、招标条件 郧阳区南化塘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湖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鄂农办发[2015] 4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级农业综合开发扶贫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十堰市郧阳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郧阳区南化塘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工程规模:约1700亩,总投资额约193万元 3、工程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量。 5、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施工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湖北省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发布平台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类似工程业绩:企业近三年内(2012年10月1日—2015年10月1日,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至少一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财务要求:提供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的财务报告。 4、其它要求: 4.1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取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2拟派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配备具有资格(上岗)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预算员)等专业管理人员。 4.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应专业管理人员均需提供加盖社保行政管理部门专用章的能反映开标前三个月(2015年6月-2015年8月)任何一月或上一年度(2014年全年度)的企业为个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本项目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与报名者,请于2015年11月02日至2015 年11月06日(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1:00 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报名时需本项目拟派建造师本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五大员(上岗)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及以上人员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企业近三年内(2012年10月1日—2015年10月1日,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同时携带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须加盖单位公章)在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郧阳区城关镇城北东路9号,原湖北梨花村酒厂办公楼6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12月02日09:00时,地点为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郧阳区城关镇城北东路9号,原湖北梨花村酒厂办公楼6楼)。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报名监督电话: 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0719-7306681 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19-7228333 财务室:0719—7306683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十堰市郧阳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 江光韬 电话:0719-7227895 招标代理机构: 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联 系 人: 小 彭 电话: 0719-7223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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