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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金茂•尚东郡18#楼、23#楼施工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荆门市 更新时间:2015-11-2 浏览次数:11 |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规模:18#楼6210.53㎡17层、23#楼6866.81㎡17层。 2.3计划工期:工期4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 年11月 ,计划完工日期:2017年1月。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全部内容 2.5质量目标: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证明的信誉。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4.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于2015年 11 月 6 日17:00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以实时电汇的方式,汇至中心专用账户(汇款单备注栏注明“湖北金茂�尚东郡18#楼、23#楼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 4.3投标保证金未到账或逾期到账者,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账户名称: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京山京源支行 帐 号:17546101040010818 5.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递交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 月 2 日至2015年11 月 6日 下午17:00,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上述有关证件以及银行进帐回执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地点: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京山县八里途行政服务大厅三楼)。 5.2投标人凭银行回单原件于2015年 11月 6 日下午17:00前购买招标文件,对不按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将视为无故放弃投标资格。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2同时递交银行回单到交易中心,汇款单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以便查对核实。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地 址:京山县新市镇小中路2号 地 址:京山县云杜路89号 联 系 人:薛振棋 联 系 人: 凃玫 电 话:15871986668 电 话: 1379798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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