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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公路局公路安保工程钢护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十堰市 更新时间:2015-11-2 浏览次数:12 |
郧西县公路局公路安保工程钢护栏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郧西县公路局公路安保工程钢护栏采购项目已由郧西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函(西财采计[2015]119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郧西县公路局,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郧西县公路局公路安保工程钢护栏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11944m波形钢护栏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企业近三年(2012.9-2015.9)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 月 2 日至2015年 11 月 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双休及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被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到湖北省郧西县政府采购中心七楼(郧西县城关镇郧西大道11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①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②税务登记证③组织机构代码证④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⑤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二个月内有效)。上述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套,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提供的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的合格投标人。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郧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719-6224370 郧西县公路管理局 联系电话:13872796356 十堰龙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6357086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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