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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西关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十堰市 更新时间:2015-11-2 浏览次数:11 |
一、招标条件 竹溪县西关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建设工程,招标人为十堰市铧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本招标项目已于2015年11月14日发布招标公告,因第三标段(监理)投标报名的企业达不到法定开标条件,现重新发布二次招标公告,特邀请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规模:竹溪县西关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工程位于竹溪县西关街居委会、水寨子村、日进村、东风村;东自西关桥头,西至气象局,南至河堤,北邻北环路,建筑主体为多层、高层、仿古建筑以及休闲广场、停车场、步行街、绿化、水电路等公区基础设施以及农贸市场、医疗、卫生、社区、教育、市政、办公等公共服务机构;总建筑面积约105万平方米; 2.2标段划分如下: 第三标段:(监理)竹溪县西关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A\B区商业街(69819.61m²)施工监理工作。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2.4、工期要求:72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应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3.4、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或监理项目。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办法: 4.1、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原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2、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11月2 日至2015年11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14时30分— 17时30分到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县城关镇人民路36号供销社贸易大楼4楼代理办公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须知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3日下午15时;地点为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县城关镇人民路供销社贸易大楼4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3日下午15时在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开标。
招 标 人:十堰市铧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竹溪县城关镇三堰工业园区 联 系 人:李金宝 电 话:13397289755 代理机构: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丹江口市丹江大道551号 联 系 人:钱迎阳 电 话:0719-2726921
十堰市铧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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