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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集中供热水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随州市 更新时间:2015-11-2 浏览次数:14 |
随州市殡仪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太阳能集中供热水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随州财政局随财采计[2015]514号计划下达函的要求,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受随州市殡仪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其“太阳能集中供热水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ZRXGK2015057 二、采购项目名称:太阳能集中供热水工程 三、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供应商必须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并通过3C认证、ISO9001:2008体系认证、ISO14001:2004体系认证、OHSAS18001:2007体系认证、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 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供应商可在即日起至2015年11月6日(工作时间)到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明及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③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④《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⑤投标品牌的商标注册证;⑥ISO9001:2008体系认证证书、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⑦整机及真空管须具有省级或国家级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现场审核,及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备查。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按规定提供资格文件和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六、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3日15:00(注14:3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开标地点: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0722-3316712 开户行:工商银行随州曾都支行 账 号:1805020109250099833 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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