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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咸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区、镇、村三级联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咸宁市 更新时间:2015-11-2 浏览次数: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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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咸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区、镇、村三级联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咸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咸宁市咸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委托,根据政府采购办审批的采购计划,对其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咸宁市咸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区、镇、村三级联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编号XAZC-GKZB2015GC23). 二、采购项目内容: 1、供应内容:咸安区政务服务中心联网监控系统区、镇、村三级共36个网点设备采购及安装 2、采购预算:40万元。 三、投标人的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⑸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具体规定如下一般及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 投标人必须有安防工程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书B类及以上. 3. 投标人必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必须在三年内(从合同签订到本项目开标时间)有2个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40万). 5. 投标人必须有当地察检部门出具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证明. 投标人资格证明初审资料: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交代理机构初审;施工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工程业绩、无违法记录证明原件开标时交评委审查.其它资格证明纳入商务详审或被质凝投诉查实取消其供应资格。 四、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6日17时30分止的工作时间。地点在咸安区财政局办公大楼601室(金桂路99号)。获取文件方式1、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人民币),以电汇形式递交。 单位名称:咸宁市咸安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82010000000150995 开 户 行: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泉支行 开 户 行号:402536000086 2、必须出具单位委托书(原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初审资料;4、咸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登记表(表附后)。 五、投标时间地点: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4日9时整前。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4日9时整。地点同是;咸安区财政局办公楼201开标室(金桂路99号)。 六、相关联系方式 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施先生 电话/传真: 0715-8332312 咸宁市咸安区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942967988 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办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传真: 0715-8321306; 2015年11月2日 咸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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