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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县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5-11-3 浏览次数:14

依据谷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谷财采计[2015]547号计划函要求,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受谷城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拟就谷城县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采购项目编号:ZB0106-1510-ZF028

二、采购项目名称:谷城县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湖北谷城县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示范工程的咨询、场地调研,风险评估、场地污染状况监测(检测)及分析、场地修复设计方案(达到施工图深度),按照“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以及土壤修复技术要求编制)

四、项目的技术规格、服务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预算价:85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必须具有发改委核发的工程咨询(生态建设与环境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7、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及高级以上职称;

8、拟承担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环保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9、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在册人员;

10、投标人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认证体系;

1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以及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12、必须有同类项目的业绩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13、投标人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申请人可于2015年11月3日至2015年11月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在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2、本项目投标报名时须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时请提供:营业执照、税务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规划设计资质、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份留存。资质有效性、符合性的认定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为准。)

九、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9日下午14时30分,提交地点: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28楼),逾期未送达的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谷城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谷城县城关镇粉阳路65号 

联系人:付嘉

联系号码:0710-7251977

政府采购代理机关: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28楼

联 系 人:薛松

电话:027-87326780 

传真:027-8784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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