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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地下综合管线普查一期工程(探测工程)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15-11-3 浏览次数:11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宜昌市城区地下综合管线普查一期工程(探测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5]355号文批准建设,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宜昌市城区地下综合管线普查一期工程(探测工程),管线长约2688㎞,管线普查项目涵盖宜昌市西陵区、伍家岗区(部分)、高新区。具体范围详见附图及相关表格。
3.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城区主要管线探测、测绘及数据录入等相关服务工作。主要管线包括:供水、排水、通讯、燃气、热力、电力、广播电视、雨水(合流)检查井、雨水(合流)管道(渠道)排放口、工业等管道(沟)及其附属设施(含架空线等公共部件);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小区范围内专为该地块配套服务的管线不纳入本次普查范围,但配套管线的主要接入、排出段及贯穿该地块的主要管线纳入本次普查工作。
4.建设工期要求
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1月底,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1月底。(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5.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现行的国家行业标准《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 61-2003)及《湖北省城镇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DB/T 875-2013)的合格标准,一次性检查结果,超过限差的管线点占开挖检查点总数比例不超过10%;探测工程成果目标争创省级测绘类优秀奖要求或中国测绘工程优秀奖。
6.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目标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测绘安全标准合格等级,符合宜昌市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并严格按合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和宜昌市施工扬尘治理要求的规定执行,不能发生死亡事故。
7.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同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7.1 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测绘甲级资质证书(提交副本原件);
7.2 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须提供证书原件);
7.3 拟派本项目的现场作业人员应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组建,并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拟派人员至少为35个工作组(每组2人),现场作业人员持证人数在35人及以上(提供证书原件);
7.4 投标人自2012年8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已完成或在建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地级市及以上城市地下综合管线探测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中标通知书等原件以供核查,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
8.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4日上午9时00分至2015年11月14日上午9时00分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9.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0.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上午10:30时,递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由招标人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13.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媒体
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5 年11月4日
14.其他
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洽谈并签署,不可委托代理。
 
 
 
招 标 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地    址:宜昌市体育场路14号             
联 系 人:章鸿
联系电话:0717-646994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
联 系 人:王小琴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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