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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2015年中央现代农业项目桂花树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15-11-3 浏览次数:11 |
鹤峰县2015年中央现代农业项目桂花树招标公告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5】364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鹤峰县茶叶局的委托,现就桂花树进行一次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鹤峰县2015年中央现代农业项目桂花树 二、项目编号:HFXZFCG2015—266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内容: 1、数量、品种及规格:桂花树400棵,胸径≥10cm,树冠直径≥3m,树干要直,分支点1.8 m,含挖坑挖土栽种包成活,成活养护:12个月。 2、招标范围:苗木购置、栽植及后期养护管理 3、项目实施地点:走马镇阳河村 4、项目预算:52万元。 5、供货期限:2016年3月12日前完成。 6、投标有效期:60天。 7、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付成交金额的80%,成交金额的20%留作质保金,质保期一年,到期后采购方一次付清(不计息)。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本次招标项目经营范围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所供货物数量、质量能满足招标要求,且能提供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林业部门核发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原件、《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原件;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原件、《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5年11月4日至2015年1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原民政局办公楼五楼政府采购股)。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公司介绍信(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5年11月25日下午3:00至3:30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楼小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逾时恕不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1月25日下午3:30。 2、开标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楼小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采用现金现场递交,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须用信封封装并在封面标注投标人)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十一、联系人 县茶叶局: 冉先生 18971871296 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陈先生 传真/电话 0718—52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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