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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蕲州镇龙泉庵村生态园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黄冈市 更新时间:2015-11-3 浏览次数:11 |
蕲春县蕲州镇龙泉庵村生态园建设工程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蕲州镇龙泉庵村生态园建设工程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蕲春县蕲州镇龙泉 庵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蕲春县蕲州镇龙泉庵村; 2.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250万元; 2.3、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市政道路、水渠、拱桥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质量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2015年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网员证”的企业。 3.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注 册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后审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参与评标(详见资 格后审情况记载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5年11月4日至2015年11月23日前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相关资 料。 5.2、招标文件和相关信息资料费每套 300 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在开标前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 ;投标时按规定提交 肆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企业的开户行的基本账户提交至: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蕲春县支行 账户名称: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42005010002548902 5.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财政分局五楼(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蕲春县蕲州镇龙泉庵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80714791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女士 联系电话:0713-7213587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571632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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