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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创新大厦项目投资合作人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荆州市 更新时间:2015-11-3 浏览次数:12 |
金融创新大厦项目投资合作人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融创新大厦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由松滋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松滋市人民政府委托湖北松滋金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合作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建设模式 2.1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松滋市新江口高成大道与贺炳炎大道交汇处东北角,占地面积约21亩,规划总建筑面约为48760平方米(计容面积37706平方米),投资约2.5亿元(建筑面积以批准的最终规划方案建筑面积为准)。根据松滋市政府确定的方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民营合作对象。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建设金融创新大厦的投资人。 2.3 投资合作方式 2.3.1 双方出资范围:湖北金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出资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含土地出让金),项目建设所有的政府基金及行政规费;投资合作人出资范围包括:工程建设资金、中介服务费及税款; 2.3.2 共同投资及房产分割方式:金投公司负责项目环评、选址、立项、规划设计、地勘及建筑初步设计、投资概算等前期工作。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投资合作人后,双方签署《金融创新大厦项目投资合作协议》,采用合资方式投资建设金融创新大厦。项目建成后,招标人出资范围所包含的总价款,用于等值分割相应面积的房产,房产价格须由第三方房产评估机构出具实时评估价格,分割无异议后直接登记在各自名下。 2.3.3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本项目的土地采用公开招拍挂的方式进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不低于本项目投资估算2亿元人民币的投融资能力; (3)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 (4)须提供8000万元以上的银行实点存款证明; (5)根据本公司章程,公司有权机关(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对外投资的法律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请于2015年11月3日至2015年1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松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领取电话通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联系方式 招标 人:湖北松滋金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 人:吕云 电 话:13886617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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