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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结烟气余热回收发电综合节能技术改造项目(EMC模式)施工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5-11-3 浏览次数:1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烧结烟气余热回收发电综合节能技术改造项目(EMC模式)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湖南和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中冶长天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委托对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烧结烟气余热回收发电综合节能技术改造项目(EMC模式)(项目名称)进行招标,项目业主为 湖南中冶长天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湖南中冶长天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和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烟气余热回收发电综合节能技术改造项目(EMC模式)

2.2 建设地点: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2.3 项目概况:

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为了充分利用公司余热余能资源,解决烧结余热烟气温度波动较大导致的发电机组停机及非取暖期煤气富余放散的问题,提高公司能源利用效率,节能创效,对烧结余热烟气增上补燃装置及除尘装置;对转炉余热蒸汽蓄热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蒸汽自产自用;对能动热力老区增上发电、接入系统进行改造。

本工程项目包括烧结余热发电系统增上补燃装置、转炉余热蒸汽蓄热系统升级改造、能动厂老区发电改造项目的设计及技术服务、土建结构(含范围内基础处理)及障碍物的拆除、在线监测系统、操作室及配套设施,地下生产管线的拆迁)、设备(材料)供货及安装、配套的公辅设施、生产调试、工程验收等工作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5年12月10日,项目开始进场施工,2016年12月31日完成土建工程,2016年5月30日前并网发电;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2.7 招标范围:合同签订之前招标方尚未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的,但凡在合同范围内所涉及且必须实施的本项目的配套设施工程的建安施工,均属于本次建安工程施工的招标范围。

2.8 招标编号:CIEE2015-EGYR-JAZB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资质要求:

i、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ii、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iii、压力容器、管道安装专业资质;

iiii、锅炉安装专业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冶金等行业 相关 专业 贰 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9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6 联合体成员方不得超过2家。


4.基本资格审查要求:
4.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3、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

4.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含合同、中标通知书及验收证明);

4.5、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C证;

4.6、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无在建承诺;

4.7、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

4.8、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

4.9、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须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此条须另单独携带一份,以便基本资格审查时验证);

4.10、参加基本资格审查的人员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

注: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彩色影印件,彩色影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截止时间:
5.1、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5.2、基本资格审查的地址: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大厅招标会议室(长沙市劳动中路3号);

5.3、请各投标人按照基本资格审查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原件准时参加,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6.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7.入围方式:

7.1、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不超过七家(含七家)则全数入围;

7.2、资格审查合格单位超过七家,则采用当场抽签入围方式确定七家合格单位入围参加投标。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五万元整,采取 电汇 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

户 名:湖南中冶长天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浦发银行长沙东塘支行

账 号:66050155200002468

9.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9.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资格审查合格的当场发售招标文件;

9.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确定入围的投标单位到湖南和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劳动东路208号华菱新城地标大厦14层)

9.2招标文件 500 元/套(售后不退)。

9.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10.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阶段拟参照《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综合评估法II”。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 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电话: 0731-82760193 。

13.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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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中冶长天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劳动中路1号7楼714房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82765285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和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劳动东路208号华菱新城地标大厦14层

联 系 人: 周先生、杜先生

电 话: 0731-82760661

传 真: 0731-82760663

邮 箱: 1340842487@qq.com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武钢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烧结烟气余热回收发电综合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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