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登记编码: 420102201509080020002 报建工程名称: 江岸区胜华村规划小学新建项目 招标编号: 420102201509080021303 招标项目名称: 江岸区胜华村规划小学新建项目勘察 招投标监管部门: 江岸区建设局 招标人(盖章): 湖北南方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建)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李力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李稀霖 电话: 027-85851367 手机: 18971514812 招标代理联系人: 黄 琼 电话: 027-85601367 手机: 18062793355
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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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大道以南、武汉大道以东 |
招标类别 |
工程服务招标 |
招标内容 |
勘察招标 |
招标内容说明:一次性详勘。 |
招标项目概况 |
本次招标工程 投资额(万元) |
6057 |
立项批准文号 |
岸发改【2015】36号 |
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情况详细情况见附表 |
计划工期 (日历天) |
25 |
质量要求 |
合格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对投标人资格 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评审制预审 |
对投标人要求 |
投标人资质/资格 |
(注:0对应特级,1对应一、甲级,2对应二、乙级,3对应三、丙级,X对应不分等级) |
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专业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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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
一、(1)受市城建委中心数据库的企业数据信息尚未采集完整的条件限制,本项目招标人将于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时间11月16日上午9:30~10:30在武汉市民之家3楼大厅对下列证件进行原件核验: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二代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国家注册证书;(2)提交的证件均需与网上报名的投标单位名称保持完全一致且年审合格在有效期内,并提供一套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备查验,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申请人若未按要求递交将视为核查不合格,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受;(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相互间存在控股或隶属关系的申请人报名,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4)本项目资格预审采取一次性审查,不接收补充资料;(5)原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受,迟到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进行资格预审;二、依据武建(2007)248号第九条“招标人在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时,应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档案,对投标人进行不良行为专项审查。”之规定,招标人将对通过原件检验的各投标申请人(含项目负责人)进行不良行为记录的专项核查,如有不良行为公示的投标申请人(含项目负责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
投标报名及相关事宜安排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15/11/4 16:00:00 |
2015/11/9 16:00:00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该公告没有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www.cnwhjs.com————网员特区/其它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时间 |
2015/11/16 10:30:00前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市民之家3楼大厅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15/11/19 16:00:00至2015/11/20 16:00:00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15/11/20 17:00:00 |
评 标 办 法 |
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办法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通过评分排名的方式,择优选择和确定7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备 注 |
1. 请《资格预审公示》中合格的各投标人于本公告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领取《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以便知晓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 2. 本项目招标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要求各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1万元。 |
招投标监管部门签章 |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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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复核人: |
附:货物及其它类招标公告工程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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