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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制教务管理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荆州市 更新时间:2015-11-4 浏览次数:11 |
长江大学拟购置一套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欢迎符合要求的有关制造商前来参加,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90万元) 二、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主要设备及数量: 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一套(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且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机构; 3、制造商投标的需提供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的软件著作权证书,非制造商投标的需提供软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每包300元,无论中标与否费用不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时: ①投标人(制造商)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不退); ②投标人(代理商)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另附制造商加盖公章的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制造商的《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不退)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4日至2015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 地 点:长江大学国资处设备科(行政楼二楼225室) 联系人:吴 磊 电话:0716-8060584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2015年11月12日上午9:00至9:30分,逾期不受理投标。 地点:长江大学国资处设备科(行政楼二楼225室)。 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密封好后必须在递交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文件按要求格式一式3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七、本项目已进入采购程序,如对招标文件有疑异,请向长江大学国资处设备科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长江大学纪委办公室提起投诉。
长江大学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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