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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公安局电梯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15-11-4 浏览次数:16 |
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恩施市公安局的委托拟对所需电梯实施政府采购,根据恩市财采计【2015】03509号计划审批表的规定 ,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因参与第一次招标活动的不足三家,现发布二次公告邀请合格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 三、 合格投标人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所投货物; 4、具备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诚信度。 6、在电梯设备装配、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7、有足够的技术人员和组织能力将所有设备送到指定的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和操作培训。 8、所投品牌在恩施市内有制造商授权的且信誉良好的固定售后服务机构,近三年内在电梯安装维修行业无不良记录及安全事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审核。 五、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须在报名时间内按以下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20000.00元) 2、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确保投标保证金在2015年11月11日17时前到账并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凭政府采购中心银行回单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恩施市民之家421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否则视为无效。 收款单位: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恩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82010000001566992 行 号:402541000312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可于2015年11月12日至2015年11月18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持加盖了投标申请人鲜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等副本复印件、在工商部门的企业信息系统网站打印的企业年报证明或由工商部门开具的企业年报证明复印件、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关审验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2014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发票复印件、2015年1月至今投标申请人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发票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到恩施市民之家四楼419室领取招标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黄科长 联系电话(传真):0718-8248815 采购人:恩施市公安局 联系人:阮主任 联系电话:18671860907
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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