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医院支助中心专业服务(第四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J15030200-0160计划下达函,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受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支助中心专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DXHZC-2015-202A(0160)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医院支助中心专业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4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 项目包编号:一; (2) 项目包名称: 支助中心专业服务; (3) 类别(服务):服务; (4) 用途:医院服务; (5) 简要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6) 采购预算: 45万元; (7) 服务期:1年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 无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 3.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规范编制、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承接过二级甲等及以上规模的医院支助中心服务或医院陪护服务、司梯服务等相关服务项目(附服务合同书复印件); 5、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财务、技术、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能力,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指导完成安装调试等; 7、投标人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二个月内有效);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1月13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 ~ 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招投标中心。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 其它资料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相关业绩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人)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本地售后服务证明文件、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个人社保证明、网上下载文件领取表。 4.以上资料还应提供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二)截止时间: 2015年 11月27日14时 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 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二)时间: 2015年 11月 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共21天。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医院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四明路265 联系 人:朱小玲 电 话:(027)83299274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 人:张灵、朱晓红 电 话:027-83256481 传 真:027-83891785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83210041
(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2015年11月5日
政 府 采购 项 目 文 件 获 取 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
联合体单位名称(如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拟投包号、标段(如未分包、标段不填): |
拟投主要货物品牌(如有要求): |
授权代表姓名: |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报名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
授权代表签字: |
集中采购机构审查意见: 审核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