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地区光纤传输网(华为SDH)设备及网管维保项目(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国网十堰供电公司委托湖北逸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十堰地区光纤传输网(华为SDH)设备及网管维保项目;
1.2招标范围:对十堰供电公司中心机房、110kv变电站、220kv变电站的华为光传输设备及网管系统共计47台(套)进行维保;对35KV变电站、用户站的华为光传输设备提供网管层面的维保;对十堰公司中心机房的华为交换机CCO8提供技术服务维保,详见招标文件;
1.3实施地点:十堰城区;
1.4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1.5执行标准:按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相关管理办法及技术规范执行;
1.6服务质量:按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相关管理办法及技术规范执行。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
2.2有本次代维设备的厂家授权;
2.3近三年有三个及以上同等规模通信传输设备运维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已执行的项目合同),有国家电网公司省级干线的维保业绩;
2.4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它经济活动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发生;
2.5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破产状况;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后方可取得投标资格。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1月9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分,下午15时0分至17时。
3.2地点:湖北逸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公园路6号金色领地A座1502室)。
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4投标人异地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在缴费后将电汇底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以及填制的《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一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电子信箱内,代理机构收到上述电子资料后将招标文件发到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指定电子信箱内。
3.5投标人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同时还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填制的《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代理机构确认上述资料后将招标文件发到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指定电子信箱内。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5 年11月 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十堰市人民南路116号、十堰市紫荆花君悦国际大酒店(十堰供电公司对面)六楼二号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15 年11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十堰市人民南路116号、十堰市紫荆花君悦国际大酒店(十堰供电公司对面)六楼二号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招标信息网(www.hbzbw.com)上发布。
8.其他相关要求
8.1招标质疑:如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有疑问的,应在2015年11月 10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信函或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8.2保密协议:为保护招标人的专利技术和技术图纸资料不被扩散和转让,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以及合同签订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条款,承担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十堰供电公司
地 址:十堰市人民南路71号 邮政编码:442000
联 系 人: 赵延春、莫达霞 电 话: 0719-8806523
传 真:0719-880652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逸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地 址:十堰市公园路6号 邮政编码:442000
联 系 人: 叶兴波 电 话:0719-8667658
传 真:0719-8667658 电子信箱:1254081231@qq.com
账户名:湖北逸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开户行:工行十堰分行六堰支行 账号:1810000119200346480
2015 年 11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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