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经兴山县高桥乡人民政府以《关于<高桥乡龚家桥村拟定采购货物报告单>的批示》下达采购任务,兴山县高桥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 兴山县高桥乡龚家桥村委会的委托,对兴山县高桥乡龚家桥村森林防火物资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 XSZB(2015)H150
2、项目名称: 兴山县高桥乡龚家桥村森林防火物资采购
3、项目内容:
标段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元)
1 ★背负式风力灭火机 2 台 50000.00
★便携式风力灭火机 2 台
★油锯 2 台
弯把锯 10 把
背负式灭火水袋 10 套
三号工具(钢丝拖把) 10 把
二号工具(橡胶拖把) 30 把
消防铲 20 把
砍刀 20 把
挖锄(宽口) 5 把
薅锄(带把子) 20 把
电筒(强光) 10 支
头灯 10 支
迷彩服(套) 20 套
头盔 10 个
防火背心 20 件
腰带 20 条
防毒面罩 20 个
水壶 30 个
喇叭 1 个
包 20 个
望远镜(高倍分) 1 个
对讲机(大功率) 2 个
背油桶 2 个
消防水带 5 卷
水泵 1 台
双人帐篷 2 顶
防潮垫 2 张
睡袋 2 个
灭火器 15 个
架子 3 组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4.2由采购人确定的特殊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能够提供本项目采购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
(2)投标单位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本项目“★”标注产品的生产厂家销售授权证书。
(3)投标单位所投本项目“★”标注的产品,须提供市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4.3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sxz.gov.cn/,下同)进行网员登记(网上登记时的网员类型请选择“招投标企业-其他投标企业”,网员登记要求请查阅网站首页“政务公开”中“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登记办法”),网员登记成功后,在网站首页点击“会员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交易平台,选择拟投标项目进行报名并按网页提示下载采购文件。
获取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11 月 10 日起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23时59分止;
获取方式:登录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 2015 年 11 月 30 日23时59分(开标前一天的23时59分)前须登录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分标段缴纳投标保证金。
其中: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额为: 1000.00 元;
7、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以及地点
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12 月 1 日 8 时 00 分起至 2015 年 12 月 1 日 8 时 30 分止。
递交地点:兴山县高桥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开标的时间以及地点
本项目开标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进行。
9、联系方式
10.1招 标 人: 兴山县高桥乡龚家桥村委会
地 址: 兴山县高桥乡集镇
联 系 人: 黄 超
电 话: 13872517999
邮政编码: 443700
11.2采购代理机构: 兴山县高桥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兴山县财政局高桥财政所二楼
联 系 人: 秦存龙
电 话: 0717-2459283
邮政编码: 443700
公告发布时间:2015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