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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智能化系统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15-11-11 浏览次数:13 |
1、招标条件 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恩施州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恩施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智能化系统监理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2.1项目概况:恩施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智能化系统监理项目,项目位于恩施州经济开发区,总建筑面积约11962平方米,大楼主体15层(其中地上14层,地下1层)。智能化系统工程总投资约1700余万元。 2.2 招标范围:恩施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智能化系统施工监理; 2.3 监理服务期:暂定180日历天,具体服务期为项目施工竣工时止。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单项(工程监理)资质; 3.4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注册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 3.5近三年所承担的监理项目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具有承担过类似项目监理经历; 3.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7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在供应商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请供应商于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报名登记表一式叁份(见公告后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满足“3、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上述所有证件复印件一套(均加章红色公章)到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出售室(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6.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 日 9 时 00分(北京时间); 6.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大楼四楼)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评标室。 7、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恩施州人民检察院 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40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18-8239070 代理机构: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恩施市沿江路夷水仙居3栋1单元401 联系人:陆女士 电话/传真:0718—8028605 附件:投标报名登记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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