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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路(兰台路-峡州大道)市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15-11-11 浏览次数:14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大连路(兰台路-峡州大道)市政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文号为:宜发改审批【2015】306号,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负责本次工程监理招标的一切事宜,现对该工程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招标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宜昌市大连路(兰台路~峡州大道) 市政工程:城市次干道,起点为已建兰台路交叉口,止点为在建的峡州大道交叉口,全长 623m,规划红线宽 36m,双向六车道;车行道 22m,路面类型:车行道为沥青砼路面,人行道为沥青砼路面。
2、建设地点:宜昌市西陵区
3、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治安监控工程、边坡防护等相关附属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5、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目标。
6、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目标。
7、安全控制目标: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8、监理服务期要求: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 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提供证书原件)
4、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已完成或在建的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沥青砼城市道路或沥青砼公路施工监理(须提供监理合同或结算资料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等有效证明原件,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5、拟派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交通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提供原件)
(2)2012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总监身份承担过已完成或在建的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沥青砼城市道路或沥青砼公路的施工监理工作;(须提供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等有效证明原件,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但这三个工程所在地在宜昌地区范围内;(提供承诺书原件)
6、拟任投标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3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且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提供原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2月4日9时30分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 月4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  701 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5年 11月 11日。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 189 号
联系人:王杨        联系电话:0717-63533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109号金安阳光大厦21楼
联系人:宋妍妍        联系电话:0717—677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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