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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业州镇城区交通标线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15-11-11 浏览次数:13

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建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按照建始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建始县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建财采计〔2015〕2313号)的批复意见,对业州镇城区交通标线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截止2015年11月11日上午9:00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只有2家供应商递交了投标文件。现发布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建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业州镇城区交通标线项目。

(二)项目编号:JSGJZX〔2015〕(G)-036C-2。

(三)招标内容:采购业州镇城区的烟墩大道(马栏溪加油站至老水泥厂)、朝阳大道(烟厂至中心加油站)、 七里大桥(原化肥厂至工业园路口)、沿河北路、新马路(大桥至一中)、团结路、北环路、奎星楼路、黄堰塘路、广润路、学苑路、茨泉路、建设路、各种停车场的道路交通标线,工程量约为1.2万平方米,具体内容和要求详情见招标文件。

(四)预算金额:本招标项目预算总额为人民币陆拾陆万元整(? :660000.00),预算单价为55元每平方米,根据工程量据实结算。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具备公路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允许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和报名

(一)领取条件: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路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件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红印章的复印件一套,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未报名供应商的投标。

(二)领取时间:领取招标文件的起止时间为,从2015年11月12日8:30起至2015年11月18日17:30时为止,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为每天的8:30至12:00、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咨询、报名和标书领取的联系电话:0718-3230995。

(三)领取地点: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建始县业州镇业州大道109号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始支行办公楼五楼)。

(四)领取方式:投标人领取文件时需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或发送到潜在投标人邮箱。

(五)报名确认:填写《报名登记表》后视为报名。

四、投标和开标

(一)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12月3日15:00整,标书送达至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位于建始县业州镇业州大道109号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始支行办公楼二楼),逾时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二)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日15:00整。

(三)开标地点:在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开标。

五、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一)投标保证金交纳数额及方式

1.交纳数额:本项目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

2.交纳方式:供应商必须从单位设立的银行基本账户交纳,并在用途栏内注明所投项目的名称,属个体工商户的必须通过营业执照上核定的法定代表人账户交纳,否则导致的保证金无法退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交纳账户

户  名: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始支行;

账  号:42001726308053005620。

(二)投标保证金转账票据应编入投标文件

供应商只需将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票据复印一份编入投标响应文件即可。

(三)投标保证金票据领取及查验规定

1.票据领取: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点以前,供应商须携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收款银行签章的转账回单,到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核对并领取《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2.保证金查验:在开标会议过程中,供应商需提供《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等有关凭证,查验保证金的到账情况。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建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18727672049

(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695050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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