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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溇水河道亮化工程方案设计谈判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15-11-13 浏览次数:19

鹤峰县溇水河道亮化工程方案设计谈判公告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鹤峰县水利水产局的委托,拟对“鹤峰县溇水河道亮化工程方案设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鹤峰县溇水河道亮化工程方案设计

二、项目编号: HFXZFCG2015-279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溇水河道5.6Km照明路段设计,设计费预算18万元。

2、招标范围:亮化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清单预算编制)及后期服务。

3 、工期要求:设计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设计任务,并按设计合同对进度的要求,及时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4、付款方式:按合同付款。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供应商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谈判现场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原件备查。

七、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2015年11月12日至2015年11月19日8:30—12:00, 14:30—17:30日到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写字楼三楼)登记领取谈判文件(双休日休息)。领取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年检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注明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八、现场踏勘。踏勘费用由投标人负担。

集合时间:2015年11月20日上午9:00

集合地点:鹤峰县水利水产局

联系人:  田先生  13317269019

九、递交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11月30日下午3:00至3:30。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逾时恕不受理。

十、递交谈判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原县民政局办公楼六楼)

十一、付款方式:按合同付款。

十二、投标保证金:各响应供应商须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现场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元(现金)。

十三、现场演示。投标人须在谈判现场进行方案多媒体演示汇报

十四、联系方式:

鹤峰县水利水产局        田先生              13317269019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陈先生   电话/传真0718—5290619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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