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大冶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冶财采计[2015]A909号)要求,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大冶市文物管理局委托,对鄂王城保护规划编制方案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编号:冶招[2015]144号
2、招标项目名称:鄂王城保护规划编制方案采购项目(二次)
3、招标内容:鄂王城保护规划编制方案,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规划编制任务书及要求
4、招标预算(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140万元)。
5、规划编制周期: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完成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机构或是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机构;
4、投标人应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且业务范围包括文物保护规划;
5、投标人须提供1个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类似项目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提供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有效证明文件);
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
7、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期间未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多家供应商,只允许其中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附件十,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2、招标文件制作费200元/份,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4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7室。
2、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签署与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2015年12月4日09时30分,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7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冶市文物管理局
联系人:闵先生
地址:大冶市文物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4-873787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工
地址:大冶市怡和路15号五岳花园小区
联系电话:0714-8990909 1808630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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